就在雙方爭執不下的時候,管委會的人終於來了,還是吳主任帶頭,來了七八個人,有兩個還帶了槍。
吳主任本來都已經回家了,忽然聽到值班員跑來報信,說南鑼鼓巷95號四合院發生惡**件,趕緊就派人叫了幾個辦事員一起往這邊趕來。
為了防止發生衝突,無法收場,吳主任還特意打電話協調了兩個保衛人員持槍跟隨。
一來到院子裡就發現中院圍了一大幫人,裡麵還傳來爭執的聲音。
“都讓一讓,讓一讓,怎麼回事兒,吵吵鬨鬨的?”吳主任分開人群走了進來。
傻柱看到吳主任過來了,就走上前來說道:“吳主任,您好,我叫何雨柱,是我報的案。
是這樣的,今天下午我和我妹妹去我師父家裡做客,吃完晚飯回到院子裡就發現我家的大門被撬開,鎖頭被砸壞,家裡被洗劫一空。
我回來的時候,犯罪分子正在作案,我都記住名字了,還有院子裡的鄰居們都親眼目睹,可以作證。”
然後傻柱就將那些他回來後還在屋裡搜刮東西的人的名字都說了出來,其中就包括易中海。
吳主任一聽,頭都要炸了,這幫人簡直是無法無天,眾目睽睽之下竟然乾出這種強闖民宅,搶劫財物的事情,當即就讓人把那十幾個人都控製起來,帶到一邊。
然後吳主任又調查詢問了圍觀的鄰居們,又揪出了幾個趁亂進去拿東西的。
隨即吳主任就安排人在院子裡進行調查,做筆錄,安排人去派出所調人過來。
傻柱也在一位辦事員的陪同下走進屋裡,對屋裡的情況進行整理,理清楚受損失狀況。
接著又根據賈張氏等人的口供,進他們家裡搜出了證據。
結果發現傻柱報出的損失數據跟他們供出來的侵占數據有些出入。
賈張氏他們都隻承認去傻柱家裡搬走傢俱,生活用品,糧食,卻不承認偷拿傻柱家的錢財。
傻柱報出來的丟失錢財一共有1200萬元,說是何大清走之前給他留下八百五十萬元,加上他在學徒期間師父給的工資剩下部分三百五十多萬元,一共1200萬元出頭。
加上傢俱損失,床單被褥衣服鞋子糧食等生活物資的損失,一共摺合達到1500萬元左右。
吳主任心想這下可完蛋了,這可是大案要案,麻煩大了。
因為傻柱有證據證明從他回來開始就冇進過屋子,辦事員也在屋子裡找了兩三遍,都冇有找到一分錢,傻柱和雨水身上也都搜過了,隻有幾萬塊錢。
所以基本上可以認定屋裡的錢被那幫人偷走了,具體是誰偷的就不確定了。
冇多久,派出所來人了,吳主任就下令將那十幾個人全部帶到派出所乾起來好好審問。
這個時候軍管還冇完全結束,派出所還是歸管委會指揮,這也是傻柱要向管委會報案的原因。
剩下的就簡單了,吳主任指揮眾人將傻柱家的傢俱等能找回來的東西都給還了回來。
傻柱清點了一下,有部分傢俱在來回搬運過程中破損,鍋碗瓢盆損壞了一半還多,煤球都快碎完了。
還有床單被罩,被子褥子衣服等也破損嚴重,綜合下來損失在八十萬元左右。
吳主任根據現場情況都一一做了記錄,這些記錄都是後來量刑和賠償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