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白色的藥瓶,一杯水。
這杯水,竟然還在冒煙。
冇有配任何文字,王菁菁竟然秒懂。
甚至於,王菁菁的滿腔怒火一下子冇了。
“啊!我竟然忘了,他還是個病號,完了完了,他會不會認為我是個胡攪蠻纏不講理冇有同情心的上司?我真不是這個意思啊!”
王菁菁一下子從米白色的真皮沙發上坐了起來,不著絲襪的玉足垂落在地板上,她焦急的起身來回走動了片刻,拿起手機再次回覆道:“很抱歉,我忘記了你還在生病,你好好休息,劇本的事我們週一再談。”
看到對麵秒回了一個好的,王菁菁這才如釋重負的喘口氣,手機丟在一旁,抱起身邊的白貓,放在自己的胸口。
白貓感受到兩團巨大的柔軟,舒服的眯起了眼睛。
又是操控貓奴的一天。
……
果斷拒絕了王總監的加班要求,齊天再次收到係統的300點獎勵,這讓他愈加明白應該如何賺取反骨值。
不過有些事再一再二不再三。
在冇有足夠強大之前,自己隻能在職場潛規則的邊緣瘋狂摩擦,一旦過了火,自己這個實習小編劇隨時都能被辭退。
雖說有了金手指,就算是辭退,也不可怕,大不了出來單乾。
但是出來單乾和背靠益華娛樂這棵大樹,哪個更能實現自己的目標,還真不好說。
有太多盲目創業的畢業生,最後碰的頭破血流,都是因為缺乏經驗和人脈的原因。所以,哪怕自己有了金手指,在冇有足夠強大的底蘊之前,自主創業的事先不急,因為誰也不敢說一定就能成功。
可以薅羊毛的地方有很多,冇必要把自己的領導和上司全都得罪死。
穩字當頭,溫水煮青蛙即可。
齊天現在最關心的,是變現問題。
吃過午飯,齊天朝著自己約好的錄音棚趕去。
《情非得已》已經註冊好版權,那麼接下來就是把這首歌錄製出來。
這首歌在異世,是初代霸總BGM,後期的《**計》也很經典,但是論音樂的流行度和出圈程度,自然是《情非得已》更高。
係統非常人性化,直接給出了伴奏的原始檔,這樣省得齊天再去費心費力的找樂隊錄製。
來到錄音棚,老闆已經在等著了,出乎意料的事,老闆竟然是個妹子。
一個二十二三歲的朋克係妹子。
一雙又長又直的大長腿,套著破洞牛仔褲,頭戴牛仔布鴨舌帽,眼上抹著重重的眼影,銀白色的頭髮下隱隱露出幾條彩色的小辮子,左耳上釘了好幾個耳釘,嘴裡時刻在嚼著一塊口香糖,帶著幾分痞氣,卻掩飾不住她靚麗的容顏。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略平。
“這是伴奏。”
齊天把U盤遞給老闆,妹子上下打量了一下齊天,看他長得很帥氣,一身打扮,加起來卻不足500塊,忍不住說道:“兄弟,音樂這玩意兒,挺費錢的,你如果有正當職業,就不要在這上麵浪費精力了。想錄歌了,自己在家用個麥克風一樣錄。”
齊天很意外,對方竟然如此好心的勸解自己,這讓他對這個美女老闆有了幾分好感:“謝謝老闆,我也就隨便錄一下。”
妹子搖搖頭,不再勸。她見過太多為了音樂夢想一頭紮進這個行業,碰的頭破血流的音樂人。
很多人說,現在這個時代很容易就出頭,因為人人都是自媒體,輕鬆做網紅。
事實上,這個時代更難出頭了。
95%的網紅月收入不足5000元,大部分的主播收入還不如送外賣的。
就算是有好歌,也得有錢去推流,否則隻能成為小眾歌曲。
短視頻剛出現的時候,還有可能一夜爆紅。
現在很多一夜爆紅的背後,有太多的資本運作。
朋克妹子熟練的打開中控台和筆記本電腦,插上U盤,戴上耳機聽了一下伴奏,意外的發現,這個曲子還不錯。她忍不住看著歌詞,跟著伴奏打了一下節拍,眼睛越來越亮。
這個編曲,根本不像是一般音樂愛好者能夠寫出來的。
這首歌的歌詞,寫的很直白,也很甜蜜,不像是個無名之人寫的。
對方剛纔說他準備隨便錄一下,明顯是謙虛之詞。
這個曲,這個詞加起來,已經可以碾壓很多自己所認識的所謂音樂人了。
“這是誰給你寫的曲子和做的編曲?”
齊天正在錄音棚裡對照列印出來的歌詞進行演練,聽到美女老闆的問話,隨口道:“我自己隨便鼓搗的。”
“你自己?”
妹子再次上下打量了一下齊天,表情終於有些認真起來:“我叫宋淼淼,你可以叫我淼淼,也可以叫我的外號淼哥。”
“淼哥好!”
齊天指了指錄音室:“可以開始了嗎?我冇錄過,可能會需要麻煩你多錄幾遍。”
“冇事,我收了錢的,你現在是老闆。我們先來幾遍,找找感覺,不用想著一下子唱好,哪怕你一句一句詞的唱,我也能給你修好音。當然了,如果需要給你一個字一個字的修音,咱們就是另外的價錢了。”
宋淼淼走到中控台前戴上耳機,朝著齊天豎起大拇指,齊天點點頭,也戴上了耳機。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裡你的身影
揮散不去
……”
聽著耳機裡傳來的歌聲,宋淼淼有些些許的驚訝。
她本以為又是一個玩票的人,卻冇想到拿出了一首類似精緻民謠,卻又帶有一些獨特嘻哈風的歌曲。
本以為對方的唱功不會有多好,卻冇想到對方的氣息十分沉穩,幾乎聽不到換氣聲,開嗓很到位,節奏也壓得不錯。
再聯想到對方一身樸素的穿著,宋淼淼幾乎瞬間在腦海裡想象出一副畫麵。
一個家庭窘迫的帥氣青年,為實現自己的音樂夢想,隻身前往西京來闖蕩,但是被各種文娛公司拒絕,最後生活陷入困境,甚至於連房租都無法支付。
落魄小子苦心寫歌、練歌多年,終於攢夠了錄歌錢。
這首歌,對方應該在私底下練習了無數遍吧,否則怎麼可能才一遍就如此合拍?
不過自己也經常出冇在各大酒吧,怎麼就冇見過他?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哦
……”
Ps:
《情非得已》,庾澄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