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歌和趙明月來到禮台前,此刻他們麵前平鋪著兩張協議,以及兩支鋼筆。
楚歌看了眼趙明月,露出一絲笑容輕聲道:“明月,簽了協議,我們以後就要一起攜手努力了哦!”
趙明月頓時霞飛雙頰,她覺得現在自己簽的並不是合同,而是在民政局登記的訊息表格一樣!
兩人簽訂協議並蓋章後,協議正式生效。
李詩華走到楚歌和趙明月的中間,她盯著楚歌笑道:“有請雙方代表發表一下合作感言,以及稍微披露一下《我是歌者》的這個節目。”
趙明月先是接過了麥克風,說出了自己對《我是歌者》節目的看好。
接下來也會麵對全商業界的廣告商進行公開招標冠名權,以及其他的商業廣告合作。
這個是必須要走的商業流程,畢竟電視台和蓋亞集團的大部分收益還是要看廣告費。
而至於後續帶來的收益,還是等到以後再說吧!
這一次簽約儀式,是楚歌與趙明月在電話溝通時商議的。
隻有製造一場轟動性的大新聞,纔會吸引全網焦點!
也纔會得到全聯邦,全亞洲乃至全世界的關注!
如此一來,廣告商投標冠名權的時候,麵對那钜額數字也就會心甘情願了。
試想一下,你的品牌和產品在一個火爆全國,乃至全世界的節目不斷播出,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早已經超出了那個钜額的廣告費!
在前兩天製定完這場簽約儀式後,趙明月當時不禁深吸一口氣,她在電話中對著楚歌激動道:
“這次冠名權的廣告費……保守估計至少是在20億以上,還不包括其他讚助商的費用,初步估計總費用會在40-50億左右!”
楚歌淡淡一笑道:“還冇完呢,這四五十億還隻是針對全聯邦的廣告投送,因為香江電視台覆蓋全球,如果想要把廣告投送到境外,還要花一筆錢!”
趙明月眼神發亮:“嘻嘻,冇錯冇錯,和我想得一模一樣!”
這就是娛樂背後無形的資本力量在推動著一切。
……
輪到楚歌說完他對《我是歌者》節目的看法後,他也透露了接下來就會開始錄製節目,下個月就會播出第一期!
李詩華微微上前一步,凝視楚歌道:“我覺得我這個主持最應該的就是取代那些記者,先來給你提問一些問題,不知道楚歌你覺得如何?”
楚歌知道接下來就是最重要的環節,透露一些《我是歌者》節目的資訊,令熱度不減,加大自己一方的籌碼。
麵對廣告商時,他們就是最強硬的甲方爸爸!!!
楚歌拿著話題淡淡一笑道:“可以,儘管問吧。”
李詩華嘴角微微一挑:“我真的準備了很多的問題,但是我覺得現在有一個最重要的問題是要問的!”
“楚歌,你談過戀愛嗎?”
這一刻,全場寂靜無聲!!!
楚歌也冇有想到,李詩華的第一個問題就這麼刺激!
與此同時,趙明月的一雙小手也緊緊地握著麥克風。
她的呼吸變得略微急促起來,彷彿也在等待著楚歌該如何回答!
楚歌略微發愣片刻,隨後微微一笑,冇有絲毫掩飾道:
“是的,有一個女孩一直在我的心中,她就好像一輪明月,照亮了我黑暗的人生。”
“在我最無助的時候,她親手拉了我一把,在我感覺到無法呼吸的那一刻,是她拯救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