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超和賀琳是中學時的同學,初二的時候高超就給賀琳寫過一張想跟她交朋友的紙條,偷偷的夾在了賀琳的課本裡。
賀琳看完後,象對待所有類似的紙條一樣,隨手扔掉了。
她以為,高超得不到迴應,會像彆的類似的男孩兒一樣,銷聲匿跡。
結果,事與願違,放假的時候,她又在自己的書包裡發現了高超的紙條。
賀琳很想學有些漂亮女孩那樣,當眾把那張紙條摔在高超的臉上,讓他出一次醜,告訴他以後不要再做這種癩蛤蟆想吃天鵝肉的事情。
但想到那樣做,固然讓高超丟臉,但同時也把自己推到了被人議論的風口浪尖上,造成兩敗俱傷的結果,本來是自己想出氣的一件事,反倒可能惹來一肚子氣。
隨後,也就作罷。
賀琳因為長的漂亮,平時本來就是引人注目。
在高超開始給她寫紙條的時候,她收到過的紙條己經有幾十個,她如果都那麼處理,自己差不多該讓他們氣死了。
對這些紙條的態度,漸漸鍛鍊了賀琳心裡能盛事兒的性格。
雖然兩張紙條宛如石沉大海,但是高超似乎並冇有體會到這意味著什麼。
此後,他表現出少有的堅韌不拔。
照樣,隔一兩個月,就給賀琳呈上一個紙條,表達他的愛慕和相思之苦。
這同他對待學習的態度,表現的迥然相反。
高中的時候,他們仍然都在慶安一中,高一在不同的班裡。
高二文理分班的時候,他們又進了同一個文科班。
高中畢業,賀琳考進了省城的一所藝校。
畢業後,順利分配進慶安縣文化局的的文藝隊。
高超冇考上大學。
落榜後,在他爸的安排下,進了廣電局。
同年,他讀了函授的專科,專科畢業後,又接著讀了函授的本科。
其間,他的工作也由廣電局調到了社保局。
賀琳容貌漂亮,從小學到大學畢業,被許多男生追求過,雖收到過很多情書,卻她冇跟任何一個男生談過戀愛。
賀琳這麼多年能堅守住底線,做到不受這種事情乾擾,主要是她在一個叫孫曉婷的女孩身上看到過血的教訓。
孫曉婷是她大姨的女兒,比賀琳大八歲。
孫曉婷也是從小就貌美如花,人見人愛,誰見誰誇。
上小學的時候學習成績名列前茅,得到過許多獎狀和榮譽。
但是,自從上了初中,情況就發生了改變。
也有許多男孩兒給她寫紙條,給她送禮物。
她把持不住自己的情感,就和其中一個男孩兒談起了戀愛。
到初二的時候,孫曉婷的學習成績己經下滑到班裡的後幾名。
成績下滑使她更加無心學習。
漸漸就自暴自棄起來,最終學習一落千丈。
到初三臨畢業時,跟那男孩做下了不該做的事情,冇能掩藏住,被傳播開來,名聲就壞了。
因為這件事兒,再加上學習成績也不好,所以初中畢業後,她的父母就不再讓她唸書了。
也管著不讓她再見那個男孩。
但孫曉婷卻整天跟父母打鬨,說她一定要嫁給那個男孩。
她的父母早對那男孩恨之入骨,加上那男孩的父母也是種地的農民,家境一點都不好。
所以,孫曉婷的父母堅決不同意有一次,孫曉婷趁父母看管疏忽,獨自從家裡麵跑出去找那男孩兒。
結果,路上被兩個男人劫持,被他們折磨了兩天,才終於找機會逃脫。
自那以後,孫曉婷的精神就開始有些恍惚。
經常一個人偷偷跑到外麵去。
父母幾次把她送進精神病院進行治療,先後花了100多萬。
幾年下來,不僅花光了家裡的所有積蓄,還欠下幾十萬塊錢的外債。
父母看花了這麼多錢都冇把孫曉婷的病治好,漸漸失望了。
此後,也不再帶她去看病。
為防止孫曉婷自己跑出去,再被彆的男人欺負,隻好每天把她關在家裡,不準出去。